普選循序進 真與假是偽命題
  • 2015-05-11 10:46
自從有官員叫香港市民把政改方案「袋住先」,此言一出,霎時間群情起哄,反對方案的人士、若干議員及政客聞雞起舞,批評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是「A貨」、「次貨」、「中途方案」,選出來的特首候選人是「爛橙」,叫市民不要「袋住先」,否則只會「袋一世」云云。

促「袋住先」 理不直氣不壯

有關方面在這事上,甫開始就受困於一個由自己挖出來的道德低窪之地,自貶了身價,推銷一個連自己也認為「不理想」、反對者抹黑做「假普選」的政改方案。從此以後,任何人出來向市民解釋這方案的時候都不能夠自圓其說,辯解時更顯得信心不足。

如此理不直、氣不壯的表現,先不說反對者,就連廣大市民也不知如何能相信政府的解釋,接受這份方案。連推銷者自己都不相信這是最好、最合乎實際情況的「真普選」方案,又怎能讓市民接受呢?

要終極方案 更不合邏輯

事實上,「袋」與「不袋」,根本只是一個偽命題,也是充滿貶義的道德高地博弈。就算這是當前這個最好、最理想的「真普選」方案,終有一天會變得不合時宜,我們也是不可能把它「袋一世」的;同理,反對者要求一個「終極」的普選方案,即叫市民接受一個日後不能修改的方案,更是不合邏輯。

目前特區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就是當前最好、最適應實際情況、最能夠符合廣大香港市民以至全國13億人民的利益福祉的方案。這是最理想、最有香港特色的「真普選」方案,我呼籲香港廣大市民一致支持這求之不易的機會,更呼籲我們立法會的民意代表切勿剝奪香港人歷史以來第一次「一人一票」的選舉權。

話須說回來,一個方案富有的生命力,是透過日後如有需要的修改和與時並進的不斷優化,讓方案緊貼社會進步的需要。基於這種可能性,《基本法》附件一的第7點已經清楚說明:「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,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,行政長官同意,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。」

換言之,「真普選」的辦法本來就非一成不變,它是必須建基於實際情況,循序漸進地制定及優化的。這條款還在,沒有被刪除,日後如有需要,改善之門還是開着的。

所以請我們的領導及官員,不要再用「袋」或「不袋」來形容這個普選方案,因為這是在香港現時情況下最切合時宜、最與時並進、最實事求是、及讓香港500萬合資格選民有一人一票選舉權的「真普選」方案。



2015年5月11日
刊登於經濟日報「評論」
文章連結:http://www.hket.com/eti/article/5339a9e1-8077-4786-bdb1-f2febea53a9e-5961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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